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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放寬大麻管制與否的議題引發諸多討論,然而,大眾對於大麻普遍缺乏深入的認識,網路上亦充斥不實訊息誤導民眾。法務部調查局於今(27)日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,以「從國內大麻氾濫趨勢談認識大麻」為題,詳細介紹國內大麻氾濫趨勢、大麻的危害、各國對大麻之管制情形以及我國為何不開放大麻合法化之原因,期使民眾能更深入了解大麻對人體健康及社會治安的危害,共同遏止國內大麻持續氾濫的趨勢。

大麻是一種植物,內含65種以上特有生物鹼成分,其中最主要兩個成分為四氫大麻酚(THC)及大麻二酚(CBD)。四氫大麻酚因會影響人體中樞神經,可能產生生理成癮及相關精神疾病,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同時列為第二級毒品管制;大麻二酚則因影響人體中樞神經有限,並未列為毒品管制,國內可以專案方式做為藥品使用。

依法務部調查局毒品專庫統計數據,國內查獲之大麻案件數從103年之403案一路成長至112年之1,477案,緝獲保管量更是從103年之59.80公斤大幅成長至112年之1,117.73公斤。國內大麻除境外走私管道之外,亦發現多起在國內非法栽種製造大麻之案件,僅法務部調查局最近3年就已破獲大麻工廠12座,其中更包括在偏遠山區大量種植大麻之案件,顯見國內大麻氾濫情形之嚴重。  

目前有少部分國家全面開放人民使用大麻,國內有些民眾及團體也因此提案建議政府能放寬對大麻的管制,例如有民間團體主張大麻合法化,曾於111年提案建議上修四氫大麻酚之容許值至3,000ppm、比照國際公約管制大麻及將大麻從反毒宣導中移除等三個訴求。案經法務部召集成立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,最後決議維持現行規定對大麻之零容忍政策,理由如下:

  • 四氫大麻酚現行管制標準為10ppm,如將容許值提高至3,000ppm,等於提高300倍濃度,對人體健康會產生很大影響。
  • 大麻二酚為醫師處方用藥,如經醫師診斷有醫療需求,仍可依衛生福利部相關管理辦法以專案方式進口。
  • 許多研究均證實經常性吸食大麻者有3倍機率高於常人發生思覺失調等精神疾病,對人體健康確有危害,故開放使用大麻可能衍生相關社會問題,對於國家長遠發展顯有不利影響。
  • 聯合國「麻醉品單一公約」僅承認大麻具醫療用途,而非指大麻為無成癮性或無危害性物質。該公約目前仍將大麻列管為 Schedule I 麻醉品。

蔡部長於現場致詞時表示,大麻現仍是政府列管之二級毒品,無論係大麻毒品或其產製品,在種植、製造、走私及施用均有氾濫之趨勢,調查局及相關機關將持續強力查緝,也呼籲國人切勿以身試毒、觸犯法網。法務部調查局將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之各項政策,強化與國內外各緝毒機關合作,加強查緝並深入追查幕後集團,積極遏止毒品氾濫危害,以維護國人健康及社會治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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